部门联手 千里追逃 大冶成功抓获涉嫌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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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笔者从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获悉,11月中旬,大冶多部门联合执法,千里追逃,远赴广东省佛山市,将涉嫌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案的网上在逃人员李某华成功抓获归案。

6月14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冶市某磨料公司露天晾晒污泥,粉尘污染严重。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货场内堆放大量不明黄绿物质,工人们正在进行晾晒。通过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表示该物质是从外省运回来的“铜泥”,准备晾晒后进一步加工出售。

执法人员帮助转移危废

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执法人员怀疑该物质可能为某类危险废物,遂立即责令企业负责人将不明黄绿物质安全转移封存,并联系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物质进行采样鉴定。

依法对危废进行封存

经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检测,该批含金属废泥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特征,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0-49。

为进一步调查案件真相,查清危废来源,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和湖北省《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工作的规定(试行)》,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将该环境违法线索移送至市公安环保警察大队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双方就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案情,研判重难点,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多方走访勘查,深挖线索,调取大量证据,同时对企业负责人、买家、中间商、司机等5名相关涉案人员进行笔录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案情

据查,这批危险废物来源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由李某华提供出售,共31.26吨。但当办案民警联系李某华到案接受调查时,其多次推托不见,之后更是杳无音信,玩起了“失踪”。最关键的嫌疑人不到案,案件调查进入瓶颈期,进展缓慢。连续几个月的日夜作战,不能因为这“拦路虎”就阻碍办案速度,市公安环保警察大队当即决定对李某华进行网上追逃。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网上通缉,11月4日,李某华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公安部门抓获。接到这一消息后,大冶市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立时指挥,即刻安排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同公安环保警察大队干警克服种种困难,第一时间赶往佛山,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帮助配合下,终于将李某华带回大冶接受审查。

李某华等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危险废物收购、储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涉嫌犯污染环境罪。

目前,李某华等已被大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石晓梅  柯忠  刘璐

责任编辑  梅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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