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740余万元残保金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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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已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40余万元,工作进展超出了我们的预期。”近日,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追缴情况时,得到税务部门这样的回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有困难或无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补偿形式,是一项专门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的资金。

今年6月,阳新县检察院在开展“国土国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有80余家用人单位在2021年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湖北省关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相关规定,且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残保金,欠缴的残保金共计130余万元。

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残保金全面征收,阳新县检察院迅速成立由检察长挂帅的办案组,会同税务、财政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等进行磋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共同商议整改措施。在税务部门积极履职整改后,2021年度欠缴的130余万元残保金全部征缴入库。

为了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在阳新县检察院与税务部门的共同推动下,阳新县政府拟决定出台税费征收保障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税费征收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阳新税务部门对辖区内近几年的残保金缴纳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清查,联合财政、残联等部门对欠缴残保金的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追缴。检察机关适时跟进,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并协同做好欠缴单位的释法说理工作。税务部门结合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加大了残保金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残保金意识,目前共追缴残保金740余万元。(张瑾 彭易杰 柯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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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740余万元残保金收归国有

“目前我们已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40余万元,工作进展超出了我们的预期。”近日,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追缴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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