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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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冶市政府出台《大冶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市民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8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大冶市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该《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除。  

根据《办法》规定,对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1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2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5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18万元。《办法》同时规定,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3000元奖励;同一事项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基本相同的,只奖励第一顺序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对2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共同奖励,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举报事项有交叉时,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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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冶市政府出台《大冶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瞒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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